1.海关开箱查验。海关查验就是海关人员把集装箱打开,或全部掏出来查看,是为了不让货主以为是别人非法查看的,封上一个海关封志表明是海关查验的。同时,海关的查验记录上必须记下海关的封志号。
2.海关转关。海关转关就是从口岸海关进口的货物,转送到内陆海关申报。
比如新疆进口西气东输的设备,是从天津口岸入境的,那么天津海关的关员需要用海关封志封上,表示集装箱里面的东西还没有交税,谁都不许拆。只有到乌鲁木齐海关申报纳税后,才可以拆。如果集装箱里面有16件设备,需要交16万元税,如果半路拆开拿出5件走的话,乌鲁木齐海关查看海关封志被动过,会让缉私警察找麻烦的。
3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上规定:
第37条 海关监管货物,未经海关许可,不得开拆、提取、交付、发运、调换、改装、抵押、质押、留置、转让、更换标记、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。海关加施的封志,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。
铅封是货物装入集装箱并正确地关闭箱门后,由特定人员施加的类似于锁扣的设备。铅封根据施加人员不同可分为海关封识、商检封识和商业封识。铅封一经正确锁上,除非暴力破坏(即剪开)则无法打开,破坏后的铅封无法重新使用。每个铅封上都有唯一的编号标识。只要集装箱外观完整,集装箱门正确关闭,铅封正常锁上,则可以证明该集装箱在运输途中未经私自开封,箱内情况由装箱人在装箱时监督负责。海关封识是不允许随意开拆的,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